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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試行辦法》2月1日起試行

    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推進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

    時間:2023-01-03 10:29:08    來源:山西晚報    

    我省近日出臺《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推進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最大程度尊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自主權。1月2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辦法》從2023年2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辦法》明確,申請人申請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的,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登記機關確認其主體資格,并分別登記為相應類型的市場主體,簽發營業執照。取得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即可從事一般經營項目。

    市場主體名稱登記實行自主申報。申請人通過“山西省市場主體全程網辦服務平臺”以自主申報、事先承諾的方式辦理名稱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全面開放名稱庫,完善名稱比對規則。對申請人申報的名稱是否與他人企業名稱相同或近似等情形進行自動比對,實時導出比對結果,及時提示申請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對網上申報通過的名稱,只要不存在違背公序良俗、涉及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等情形的,即可予以確認并登記。

    市場主體自主確定經營范圍,并記載于章程(合伙協議)。市場主體需申請登記主營項目、許可項目以及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項目。登記機關按照經營項目分類標準予以確認并登記。

    允許市場主體住所和經營場所分離,住所外的經營場所應當辦理備案。開展“一照多址”登記,市場主體可以備案多個符合條件的經營場所,也可以辦理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辦法》指出,登記機關應當建立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登記服務體系,實現登記工作的標準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優化登記流程,推行材料清單標準化、辦理流程電子化、登記服務智能化,便利市場主體全程線上辦理登記。(記者 薛建英)

    編輯: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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